文章摘要:31日下午发改委和民航局联合下发通知,下调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据核算,下调后,超过800公里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减少10元。而这也是在去年11月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重大改革后,首次实现定价方式由政府直接... |
31日下午发改委和民航局联合下发通知,下调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据核算,下调后,超过800公里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减少10元。而这也是在去年11月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重大改革后,首次实现定价方式由政府直接定价改为与油价联动。不过,多数航空公司对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似乎并不敏感。
根据通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率从每公里0.002908元降至每公里0.002818元,降幅为3.1%。依此计算,国内800公里以下航线应征收23.9元,超过800公里的航线征收44.8元,按照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的算法,分别应该征收20元和40元,而目前征收的金额分别为20元和50元。
发改委和民航局此次测算的收取率从4月1日起执行至2011年3月31日,之后会继续根据油价变化测算相关参数。按照规定,各航空公司应在航油采购成本调整之日起5日内完成燃油附加费更改。记者从机票销售网站获悉,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到任何一家航空公司对于燃油附加费变化的通知。多数航空公司均表示还没有具体的方案。
航空公司对于燃油附加费的征收变化其实很不敏感。一位航空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与此前外界预想的状况出现很大差别。事实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油价的联动机制出台前,民航业内已经为此呼吁多年。
在去年年底联动机制出台以后,由于限制了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在最高标准之下,航空公司可自行决定收不收和收多少燃油附加费。不少业内人士都预测,各家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时间和标准可能会不一样。比如,都是上海飞北京,可能会出现东航收20元、国航收30元的情况。而这也可能成为航空公司间新的竞争手段。
然而,一位航空公司高管告诉记者:由于目前燃油附加费的浮动涉及金额不大,大家没有竞争的必要。各航空公司现在主要还是票价竞争,只要在机票销售折扣上稍一变动,燃油附加费的浮动就完全被消化了。所以,各航空公司基本都形成默契,燃油附加费的收取基本按照发改委的指导定价。而当初所谓的发改委放权效果也就不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