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售价20元保额40万元的航空意外险,一度被媒体指责“暴利”———成本仅为3元左右。航意险的暴利保护历史即将终结,中国保监会近日已陆续向各保险公司下发有关通知,废止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 保监会《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改变过去以条款和费率管制为主的监管手段,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市场竞争和规范发展。有关通知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 为解决民航行政赔偿金额较低的问题,航意险诞生于1989年。随着航空业的红火,航意险保费也飞速增长,然而航意险销售中实行的委托代理制度,并未给保险公司带来太多益处,相反蕴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保监会规定,保险代理费不得超过保费的8%,但在竞争中,各公司大大提高中介代理渠道的代理费,甚至有媒体报道有的公司佣金超过80%。大部分利润落入中介机构,投保人利益严重受损。更有甚者,有的销售代理点私吞保费,出售假保单,或者撕单埋单,一旦出现问题,投保人根本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 在此次出台的《通知》中保监会还表示,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不同期限的乘坐飞机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意外险种,丰富产品体系。分析认为,有关通知实施后,保险公司在围绕航意险价格展开竞争的同时,将会采取提高保额、延长保险期间、增加保险责任等多种措施吸引消费者,比如,在提供乘坐航班保险的同时,附加若干天内地面交通工具保险。 据介绍,在国外许多航意险都是随机票赠送,分析认为,随着国内航空市场竞争的激烈,航意险也可能成为航空公司之间竞争的筹码。另外,随着电话、网络等新型营销手段的兴起,航意险存在较大的价格下调空间。 保监会有关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销售航意险必须实现公司内部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保险公司还应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的保单管理和保单防伪工作,防止出现保单流失和伪造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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