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总局昨天在官方网站披露,《民航航班时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这一《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日常航班时刻申请与协调,国内航空公司区内和跨区航班时刻申请都由地区管理局受理,区内时刻协调结果报总局空管局备案,跨区时刻报总局空管局审核确定;外航时刻申请由总局空管局受理,地区管理局协助协调与分配;特殊航线航班时刻,专机、要客包机时刻的申请受理与协调分配由总局空管局承担,特殊航线航班时刻协调分配结果报民航总局批准。 民航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航空公司时刻使用率不能达到80%时,将在下一相同航季失去历史时刻优先权,使用率不能达到80%的时刻,将被收回;未经航班时刻协调机构认可交换调整时刻、调整时刻用途,航班时刻协调机构应责令其立即改正,不改正的,收回该时刻;航空公司连续四周未使用已取得的时刻,将被收回该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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