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周三表示,2010年之前暂停受理设立新航空公司的申请,对设立新航空公司增加更加严格的审批条件,以抑制航空运输发展过快的趋势,促进民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民航总局网站刊登的新闻稿称,但对筹建货运航空公司、主要使用外国飞行员、在申请时承诺主要利用夜间时刻运营;申请筹建的航空公司使用国产飞机,注册及运营地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筹建申请,民航总局将继续予以支持和鼓励。 在控制行业运力增长方面,民航总局明确七项严格监管的条件,包括严格控制新成立航空公司运力增长,严格控制人机比,严格控制飞行员超时飞行等。 同时,从8月15日起调减首都国际机场国内航班,调减的航班以首都机场每日高峰时段安排的航班为主,第一批调减48个航班。 新闻稿指出,近年来,中国航空运输事业发展迅速,保持16%以上的年均增长。今年以来,航空运输总周转量累计同比增长19.6%,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然专业技术人员、空域资源和机场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民航总局决定在航班总量、航空运输市场准入、运力增长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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