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鹰联航空公司长期拖欠油款,中国航油有限公司华北公司对其采取了停供航油的措施,并在一周前就停供事宜通知了鹰联航空公司。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孙立7月19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对本次事件给旅客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鹰联航拒不执行合同,恶意拖欠油款,中国航油将依法与其进行严正交涉。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边晖对新华社记者介绍,鹰联航空公司自2005年10月份开航以来,一直长期拖欠中国航油油款。如拖欠中国航油华北公司油款天数,最短有50天,最长为109天,远远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10天。这种行为给中国航油保障全国机场的航油稳定供应造成了影响。 2007年6月28日,中国航油与鹰联航《航空燃料供油协议》到期,鹰联航出函郑重承诺,在7月10日前支付油款,否则,同意中国航油有限华北公司采取停供措施。2007年7月10日,鹰联航未能按时支付油款,再次出函承诺7月16日前支付油款,再次声称,如不能如期支付油款,同意华北公司采取停供措施,并声明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鹰联航承担。 7月16日,鹰联航仍不兑现承诺,不付拖欠油款。中国航油华北公司正式向鹰联航发出函告,至2007年7月17日零时起,正式停止鹰联航在华北公司所辖各机场的航油供应,并将此函抄送石家庄机场、呼和浩特机场及民航各相关单位。但鹰联航不但不采取有效措施,而且在明知航班无法得到航油保障的情况下,坚持执行航班任务,致使航班延误。 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孙立表示,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将就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提高员工对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边晖表示,今后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中国航油将向媒体和社会公众提前发布知会信息,维护旅客利益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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