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详解 ( 2008-08-27 11:47:11 ) 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详解一、 机场建设费 1、 一般规定 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简称机场建设费)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专项用于机场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机场建设,主要包括机场飞行区、航站区、机场围界、安全和消防设施及设备、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建设,由各承运人负责代收,任何单位及地方不得截留、挪用机场建设费和擅自扩大机场建设费使用范围。 从2004年9月1日起,旅客在中国境内乘坐国内、国际和和地(香港、澳门)航班,由原在机场办理机场建设费缴纳手续,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机场建设费以航段为计收基础(注:经停旅客不收取机场建设费),取消原8小时以内中转免缴机场建设费的规定。机场建设费在机票价外单列项目反映,并由实际承运的航空运输企业负责代收。 2、 凡是从中国境内机场乘机旅行的旅客,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乘坐商业专、包机的旅客也须缴纳机场建设费。但以下人员除外: (1) 乘坐国际及香港、澳门航班出境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 (2) 年龄在12周岁(含)以下的儿童及婴儿。 3、 机场建设费征收标准: (1) 乘坐国内航班的每人50元人民币; (2) 乘坐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航班的每人90元人民币(含旅游发展基金每人20元人民币); (3) 乘坐下列机型的国内支线航班的每人10元人民币: 机型名称 机型代号 座级及发动机 大篷车 208 9座涡桨 Donier328 D38 30座涡桨 ATR-72 AT7 64-70座涡桨 CRJ-200 CRJ 50座涡扇 ERJ145 ERJ 与EMB145属同机型 新舟60 EM4 60座涡桨 冲8-400 DH8 70座涡桨 运12 YN2 涡桨 4、 机场建设费的其它规定 (1) 旅客退票,机场建设费应该全额退款; (2) 旅客购买国内航线联程联程不定期客票(即OPEN票)时,按实际机型征收机场建设费; 二、 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 1、 征收范围 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国内航线,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 2、 征收标准 (1) 婴儿: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2) 儿童及军/警残: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购买45折(含)以下客票的儿童、军/警残,按本条(3)的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 机场建设费(国内50元,国际9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内50元,800公里以上100国际票包含机场建设税和燃油费)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详细咨询请向航空公司和机场等和有关部门咨询! 消息来源(航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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