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台湾交通主管部门部务会报昨天(4日)通过桃园国际机场园区发展条例草案,决定将桃园机场改制为公营公司,于明年3月成立机场公司筹备处,2010年底完成公司设立,2011年开始正式挂牌运作。据报道,台民航局... |
台湾交通主管部门部务会报昨天(4日)通过桃园国际机场园区发展条例草案,决定将桃园机场改制为公营公司,于明年3月成立机场公司筹备处,2010年底完成公司设立,2011年开始正式挂牌运作。
据报道,台民航局长李龙文说,桃园机场包括航厦、跑道等设施的机场专用区,未来将设立一家公营机场公司,负责机场本身的管理、营运,并因属于公司形态,过去不可参与岛内、岛外航空事业投资的限制全部松绑。
这家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计划由民航局桃园国际机场人员转任,台湾交通主管部门将比照岛内电信、邮政三法模式,制定机场公司组织条例,并修改部分民航法条文,处理员工的公务员年资问题。机场专用区外的国际机场园区,则设为机场园区与自由贸易港区,相关仓储、物流、产品加工加值、国际会展等事业都可进驻,并适用自贸港区相关法令。
台民航局指出,机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向航空公司收取的航机降落、服务费,自贸港区厂商缴交的管理费、规费与服务费,园区事业的权利金、土地租金,以及机场开发经济、对外投资的所得。这些收入每年须先提拨10%给机场公司,做为维护改善机场设施、转投资事业的保留金,剩余资金中的18%提拨给地方(桃园)政府做为回馈金,其它盈余全部缴入民航作业基金,做为养护台湾其它亏损机场之用。
台湾交通主管部门表示,桃园国际机场园区发展条例通过实施后,桃园机场及其周边发展良好的话,这套发展条例也会适用于岛内其它国际商港,其中高雄港将优先援用,化身为一座商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