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8月13日,乌海市政府与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将乌海机场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重组内蒙古乌海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协议》,乌海市政府将乌海机... |
8月13日,乌海市政府与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将乌海机场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双方签订的《重组内蒙古乌海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协议》,乌海市政府将乌海机场的所有资产、人员及其债权债务(不含建设期债务)交付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机场尚未完工的二期扩建项目,待竣工决算后按净资产交接。移交后,乌海机场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成为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乌海机场整体产权,享有产权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机场运行管理,承担乌海机场经营性亏损。
协议还约定,乌海市政府仍将大力扶持乌海机场的发展,机场原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保持不变。乌海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乌海机场200万元建设经营资金,并自2009年起每年拨付100万元经营补贴,直到乌海机场吞吐量达到10万人次为止。同时,乌海机场享有机场进厂路及机场区域内地面的加油站、广告、商贸、餐饮服务等各类商业行为的特许专营权,所得收入用来弥补航空主业收入的不足,所有设施的建设都需符合乌海市城乌海市规划要求。此外,乌海机场现有的航线,在包机协议有效期内,仍由乌海市政府按时支付航线补贴资金。对于新开航线,需根据乌海市政府需求,由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详细测算方案,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航线及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