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民航总局获悉,即日起开始正式接受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外国飞机临时飞行计划的申请,飞行时间范围是2008年7月1日00:01起至2008年9月30日23:59止,起降时刻是23:00至次日07:00。
民航总局表示,为规范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外国飞机在我国的临时飞行活动,便于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专机、要客飞行、载运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的加班、包机和公务飞行的申请及审批工作,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外国飞机临时飞行计划申请、审批指南》,所有与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有关的外国飞机至我国的临时飞行计划申请、审批,均遵守本指南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飞往北京、天津、上海浦东、青岛、沈阳、秦皇岛等奥运会(残奥会)赛场城市的临时飞行计划均需要事先与民航总局进行目的地机场起降时刻协调,并得到起降时刻批复后方可提交临时飞行落地许可及航权申请。此次加班申请将临时安排专机、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及奥运赞助商加班、包机和公务机的起降时刻。一般商业及公务飞行的起降时刻通常安排在23:00至次日07:00时段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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