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11·21”空难至今近2周年,就空难造成的水污染赔偿事宜,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与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达成协议,赔偿金额为2140万元。9月29日下午,双方在呼和浩特市国航大厦正式签订赔偿协议。 2004年11月21日,包头飞往上海的东方航空公司MU5210客机坠毁在包头市南海公园的南海湖中。这场突如其来的空难夺走了55条生命,也给飞机失事地——南海公园湖水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查清空难对南海湖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南海公园管理处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中国环境科学院对南海湖的水环境、水生态和公众心理进行调查。经过仔细的勘查、取样分析,中国环境科学院提供了一份《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报告及环保方案设计书》。 这份500多万字的报告认定:东航航空公司的此次空难事故造成南海公园的水系严重污染,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总体水质恶化,石油类污染随时间推移而不断加重。空难事故对南海公园造成的环境影响、公众心理影响和生态破坏的经济损失达1.052亿元。 之后,东方航空公司对此提出异议,请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湖水治理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派自治区环保局作为第三方,组织专家组对南海湖治理作出最终评审,评审认为:应当对湖水进行换水并对底泥局部疏浚,同时实施湖区水生态系统修复,治理费用总计为2140万元。 迫于时间的压力,南海公园和东航最终同意了专家组的意见。近日,南海公园已向社会发出南海湖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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