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省财政厅、省旅游局计划今年共安排119万元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县(区)旅游局(委)所属的旅游质监机构配备旅游执法车。据悉,此举将进一步提高我省旅游执法水平。据了解,此次配备旅游执法... |
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省财政厅、省旅游局计划今年共安排119万元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县(区)旅游局(委)所属的旅游质监机构配备旅游执法车。据悉,此举将进一步提高我省旅游执法水平。
据了解,此次配备旅游执法车的条件是,经县(区、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办)批准单设(或合署)了县(区)旅游质监所,有2人以上编制且全额拨款;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旅游质监机构负责人,有2人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质监(执法)专职工作人员;能正常开展工作,及时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近年来,旅游质监工作规范、有序,成效明显的县(区)旅游局(委)所属的旅游质监机构。
据悉,此次车辆配置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然后统一发放到各配置单位。根据情况,采取分批逐年配置方式,本年度配置的17个县(区)分别是,怀远县、利辛县、和县、庐江县、石台县、青阳县、南谯区、定远县、长丰县、霍山县、寿县、金寨县、当涂县、砀山县、繁昌县、泾县、广德县。(李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