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油供应商蓝天航油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从7月开始航油价格每吨下调50元。这是今年以来国内第4次下调航油价格,半年累计降幅达410元/吨。航油价格一降再降,可当初为补贴高企油价成本而征收的燃油附加费却依然巍然不动,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 航空燃油附加费自出“娘胎”至今,一直争议不断。从2005年8月1日开始,航空燃油附加费复征,经过四轮变动,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提高了50%。然而,令公众愤愤不平的是,今年以来,尽管国家航油价格已连续四次下调,可燃油附加费却仍旧“风雨不动安如山”,没有任何下降的迹象。难怪乎,航空公司也出乎意料地希望制定燃油附加费浮动机制,来破解“只涨不落”的困局。 就燃油附加费而言,有两点致命缺陷。首先,有违背市场规则操纵价格的嫌疑。《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明确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应当实行听证。按理讲,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燃油附加费实施或上调,也应该举行价格听证会。可是,国家发改委于去年5月份,却郑重向社会声明——公共交通、电信,城市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价格与收费都可以列为听证项目,没有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价格,可不举行听证。正是因为有了国家发改委的“圣旨”,才导致了燃油附加费的“涨价没商量,下调无影踪”。话说形象点,燃油附加费的实施和不断上调,更像是有悖市场游戏规则的价格操控。 其次,有意“篡改”国际惯例。燃油附加费,的确是国际航空公司应对石油上涨通用的惯例。可是,在国外多数国家,燃油附加费是大都含在机票内的,而国内是需要另外支付。如此以来,尽管国内航空公司在淡季机票价格上,频繁打折,但是燃油附加费却照收不误。明眼的人一看便知,航空公司玩的这种“技艺”是“障眼法”,假设将燃油附加费算在机票里,这就属于公共交通价格与收费项目,要涨价就必须举行听证会。现在,航空公司就可以明言正顺地避开听证这个环节,强制向乘客征收。 此外,在国外,航空公司在被迫宣布增收燃油附加费的同时,还会宣布企业的裁员计划,以抵消成本上升的压力。在欧盟,是绝不允许单独通过收取燃油附加费或协议操控价格来转嫁成本压力的;而在美国,如果触犯此条,随意上调燃油附加费,航空公司将面临高额罚款或高管被起诉直至坐牢。相比而言,政府职能部门在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费上,不但没有站在大多数公众利益的立场上,而且还对其一路绿灯,大开方便之门。另一方面,航空公司也不像国外那样,在开征燃油附加费后,尽可能抵消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相反,国内航空公司还隆重推出了第四套空姐制服,据说,每位空姐的整套“行头”成本高达近万元,这个事件足以说明:国内多数航空公司根本没有所谓成本观念。 说到底,国内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费,是对广大乘客的利益非法恣意侵占,有关部门应真正站在“民意”的立场上,对这项民怨沸腾、人神共愤的收费项目,早日“清扫出门”。退一步讲,即便不退出历史舞台,也应尽早制定出燃油附加费浮动机制,这不仅上合天意,下合民意,更符合市场经济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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