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的一纸禁令,让首都机场始料未及,安检排长队,乘客因此未能按时登机。误机、延误的故事因此上演。
3月15日乘坐上午8点20分FM9152航班的30名旅客,在首都机场因安检超时,耽误了乘机,虽然航空公司一个小时后帮滞留乘客改签了后续航班,仍然招来乘客的不满。误机乘客杨先生告诉记者,这说明国家下发紧急禁令时,机场的应急能力显露不足;有些乘客遵守禁令的自觉度也不够。
据记者了解,民航总局3月14日发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并于当日起正式实施。该公告要求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如果旅客违反规定造成误机,后果自负。
我上午7点多拿了登机牌等待着安检,机场的乘客特别多,安检处也排起了长队。上午8点40分左右,我才接受完安检,结果被告知飞机已经起飞了。乘坐误机航班的周先生说,因安检误机后,机场没有广播,也没有人告诉乘客该怎么办,乘客自己不去问,没有人主动提供服务。
针对乘客的疑问,记者电话采访了机场方面相关人员,得知现在的航站楼是在超负荷运营,突然接到民航总局的通知,机场安检的开包率提高,必然延长安检时间,尤其在上午8点到9点这个高峰时段,出现安检排长队的情况在3月15日这天是有的,机场安检发现情况后,已经采取了措施。
16日上午7时记者来到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国内安检现场。茫茫人海中,不时听到:女士,请问您随身行李中有化妆品吗,如有请装在液态物品限量使用袋内。闻声寻找,安检人员正在为旅客发放塑料袋,并向旅客耐心地解释相关规定。记者看到每条安检通道前都增加了2名安检人员进行维序疏导宣传工作,向旅客发放《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宣传单和液态物品限量使用袋。
由于公告刚刚执行,16日上午安检现场不同程度上出现了排队等候现象,造成一些旅客候检时间过长甚至导致航班延误的现象仍然存在。
据记者了解,首都机场安检排队造成乘客误机的原因除了乘客流量比其他机场大以外,还因为3月15日和16日是周末和周日,许多机场工作人员都在休息,正常运营的机场对一个禁令造成的安检排队误机问题没有预料到,跟进的解决方法一时难以启动。另外,有些旅客在看到禁令后,不能及时将液态物品打包托运,延误安检时间。机场工作人员说,3月26日国航搬到3号航站楼后,会分流很多乘客,这种排队候检现象应该不会再现。
首都机场安检滞留旅客的现象,客观上造成了乘客和航空公司的损失。乘客未能按时乘机起飞,耽误工作;航空公司未能载满旅客,承受经济损失。这次机场安检滞留旅客现象再一次显示:应急能力是一道考题,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只有把应急机制的建立作为企业战略规划,企业才能真正承担起对用户(乘客和航空公司)的社会责任,做到有备无患。对于企业来说,应建立具体详尽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尽快争取时间,把用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专家调研,一个城市的应急能力应该具备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67个,三级指标405个。机场只是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作为城市的窗口和承载千万乘客和航空公司期望获得优质服务的地方,应该具备一级指标,如,法制基础、管理机构、应急中心、专业队伍、指挥与协调、后期处置、通信与信息保障、决策支持、预案编制等。
据记者了解,首都机场为了迎战奥运,出台了一系列应急预案,但是,在一个双休日和一个紧急禁令叠加而来的时候,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背景新闻
3月10日,中国民航总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3月7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从乌鲁木齐飞往北京的CZ6901航班在飞行途中发现个别旅客持有可疑液体,为确保旅客安全,飞机备降兰州中川机场,经排除后飞机安全抵京。
据民航业内一位人士表示,该航班由南航新疆公司担任乘务工作,机组人员计划3月7日到达北京,当天返回,不在北京过夜。这位人士表示,根据他掌握的情况,在飞行途中是一空姐先闻到了淡淡的汽油味,按照气味的方向寻找,发现气味来自卫生间,而且卫生间的门长期没有开。警惕的南航乘务员马上通知安全员,安全员马上冲进卫生间,发现了一女子带着一个装着可疑液体的罐子。安全员马上将对方控制,在她的包里又搜出一个罐子。在向机长报告之后,机长果断决定备降兰州。据了解,该航班每天从乌鲁木齐机场的起飞时间是10点30分,到达时间是14点05分。采用飞机的机型为波音757飞机,可以载客200多人。
民航总局在之后发出的内部紧急通报称,有两名嫌疑人被控制,有关部门初步查明新疆机场方面安检存在纰漏。
对于以上的事态,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安检部的工作人员拒绝回答,并称机场集团党群工作部是负责新闻发言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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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
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四、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五、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六、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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