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航)30日发布公告称,东航于2009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航)30日发布公告称,东航于2009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航空。
证监会曾于11月30日有条件批准东航、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航)合并,这个有条件批准就是要求东航、上航补充上报材料,然后才能拿到正式审批通过的文件。
由于在证监会批准之前,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等政府主管部门均对东航与上航的重组不持异议,因此,证监会计划本周开放最后一道关卡,这意味着与重组有关的法律程序,最快将于本周全部完成。根据重组计划,东航即时将以换股吸收合并方式重组上航,待交易完成后,上航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进入东航,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上航将不再是上市公司,但将保留品牌、经营权、债权债务和合同义务。
东航总经理马须伦表示,大约2个月左右可以完成上航退市的具体操作;东航还未完成的70亿元人民币股票的增发计划,也将在本月底(即年底)完成,使得新东航的资产结构相对乐观。
上航董事长周赤于12月9日在上航表态,上航的历史使命将于未来两三个星期内结束,他本人也将接赴新的任命。上航目前已经没有总经理,由原副总经理顾佳丹担任代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