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本该下午起飞的航班,被延误至深夜才起飞,乘客原定的住宿、交通安排被这一变故彻底打乱。315前夕,13名本市乘客将奥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在本市权威媒体上致歉。据了解,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已正... |
本该下午起飞的航班,被延误至深夜才起飞,乘客原定的住宿、交通安排被这一变故彻底打乱。315前夕,13名本市乘客将奥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在本市权威媒体上致歉。据了解,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
昨天,13名原告之一、天津市某医院医生杨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发当天,她和女儿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准备赴三亚旅游。2008年1月19日11:00多,她正准备动身出发去机场时,收到了旅行社方面的通知:原定于14:15起飞的航班被推迟到19:00。
她和女儿在17:00多赶到机场,并在40分钟后办理了登机手续。到了登机时间后,机场方面迟迟不通知他们登机。直到21:40,杨女士乘坐的航班才从天津机场起飞。杨女士告诉记者,在飞机延误的7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奥凯航空没有向他们提供食品、饮用水和休息地点。而13名原告之一的吴女士为避免深夜抵达的不便,特意选择了费用较高的下午航班,并且已经安排好了抵达三亚当天下午的行程。没想到却碰到长达7个小时的航班延误。
本案代理人、本市易道律师事务所的张昌胜、范冰清律师认为,自航空公司向乘客交付机票时起,即负有依机票所载内容履行的义务。如航空公司无故延误航班,则乘客有权要求赔偿因航班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新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