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业资深观察家郑言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
1月21日,国东合作方案终于浮出水面。然而读完五页长的建议,总的感觉是虚多实少,关键处措词暧昧,非要紧地方却长篇累叙。
根据有关公告,国航将通过自己的香港关联公司中航有限,与东航母公司共同认购东航增发的H股新股,价格不低于每股5港元。公告称,按国航方财务顾问中金公司测算,东航将获得不低于149亿港元现金!在业务协作、成本节约等方面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在10亿元以上。
149亿港元现金!
在我看来,由国航财务顾问测算出的149亿港元现金正是整个方案里最关键也最含混的字眼之一。从数字上看,这相当于新航方出价的两倍有余。为了获得24%东航股份,新航方出资略超过71亿元。
但是,149亿港元现金之中,国航方会出资多少、购买多大比例的股份却是悬而未答的问题。如果按新东恋方案的入股比例,东航母公司需要出资55亿港元,国航需要出资超过94亿港元。在方案里,国航方仅表示与东航集团共同认购东航定向增发的近30亿份H股的建议。对中小投资者而言,这样的陈述失之粗疏,容易产生出国航出资149亿港元购买东航股份的误觉。
随后,方案提出了无论参股与否,国航拟与东航展开的合作计划,如配合东航在上海建立以东航为主的枢纽运营体系、整合双方货运业务几其他广泛业务合作。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些合作建议是可取的如果上海枢纽机场真能以东航为主导建立起来,货运航空公司也因而成立,将改善中国航空公司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但这些建议都是原则性的东西,不具备具体的可操作性,还停留在画饼充饥的层面。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国航方案并没有对国东恋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进行充分陈述,而是把公司有效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算做了消费者的收益。如果上述有效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能够具体反映在机票价格的降低上,当然可以说消费者得到了好处。但如果只是反映为公司财务报表上的利润,这能算作消费者的收益吗?!
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我强烈建议在核准交易前,监管部门对国东交易展开反垄断审查。这既不是反对国东合作,也不是认定行业整合即意味着垄断,而是希望两家中国最大国有航空公司的合作不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审查的重点应该是国航与东航重叠的航线,以及相关的枢纽机场,同时还要考虑其他市场运营者进入上述航线的难易程度。具体分析国东合作可能使上述航线及机场的集中度提高多大的幅度,对飞机票价产生怎样的影响。
既然国航将社会效益列入了国东合作益处之列,应该不会反对接受为维护消费者福利进行的审查。而通过反垄断审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才政府才算真正履行了自己应有的责任。
注:本文不代表FT中文网以及快捷航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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