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树立西藏安全、文明、健康的旅游目的地形象,西藏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制度。为了推行这一制度,西藏自治区旅... |
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树立西藏安全、文明、健康的旅游目的地形象,西藏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制度。
为了推行这一制度,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参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并经自治区工商管理局监制通过。
旅游合同对旅行社接待的各类旅游团队(包括自联团、地接团、散拼团等)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店购物次数等内容约定清楚,让游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清楚自己的权益与义务,以此制约旅行社和导游的违规操作。
为了全面推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制度,日前,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向西藏各地市旅游局和国际、国内各旅行社下发了《关于推行〈西藏自治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