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在2009年7月2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总体框架内。在总体框架内,海航集团承诺,将增加在深圳的航空运力投入,拓展深圳航线网络:海航集团旗下海南航空深圳分公司已... |
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在2009年7月2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总体框架内。在总体框架内, 海航集团承诺,将增加在深圳的航空运力投入,拓展深圳航线网络:海航集团旗下海南航空深圳分公司已经投入运营,将在深圳投入更多的飞机运力,尽快拓展以深圳为中心的航线网络并增加国内、国际的航班量;海航集团将优先安排大型飞机投入深圳航空市场;海航集团拟将旗下的金鹿航空公司总部、香港航空和香港快运的国内运营总部迁入深圳,并立足深圳发展;海航集团将与深圳市政府共同努力,使在深圳的过夜飞机数量较2009年5月增加两倍以上,最终在深圳机场第二条跑道建成后5年内,将在深圳的飞机运力增加至50架以上;海航集团计划在深圳机场投资建设航空生产基地,发展以深圳为转运枢纽的航空物流业务;海航集团还计划与深圳机场公司合作,运营公务机(FBO)业务,并投资建设公务机(FBO)独立运营设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则表示,将为海航集团在深圳的发展提供多项必要的支持。
深圳机场在公告中认为,深圳市政府与海航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航空业务的发展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海航集团作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之一,其在深圳的战略发展将提升深圳机场的航线网络价值,促进航空业务规模的较快增长,提升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