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航空运输企业不得承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品,奥运赛事机场停止运输危险品。
公安部昨日消息称,为保证民用航空运输和北京奥运会的安全,国家民航局、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奥运期间对航空运输危险品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的通知》,就北京奥运会期间航空运输危险品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的有关问题做出要求。
通知称,自20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公安机关暂停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航空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航空运输企业不得承运上述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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