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包括澳门国际机场在内的各机场将实行新的安检措施,乘客随身行李携带的液态或凝胶状物质每瓶不得超过100毫升,而且必须放在透明塑料袋内。 澳门民航局表示,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对携带液体上机的新安检建议,澳门机场安检部门自3月1日起检查乘客随身行李携带的液态或凝胶状物质,每瓶不得超过100毫升,且必须放在透明塑料袋内;旅客使用的塑料袋可以复封口,供安检人员检查;如果旅客的手提行李不符合规定,将被机场安检部门没收。 澳门机场检查的物品包括:水、汤、糖浆、果汁或其它饮料等液体,以及牙膏、剃须膏、发用啫喱膏、唇彩、面霜、睫毛液、液状唇膏和其它相同黏稠度的凝胶状物、膏状物、乳液、雾化剂。 依照新的安检措施,所有旅客随身携带的液体容器必须放在一个可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在通过安检站时由安检人员检查。澳门民航局表示,新安检措施不限制旅客携带有医生处方的药物、婴儿奶粉、牛奶、婴儿食品或有特殊饮食要求者所需的液体和胶状物品,但旅客须提供识别有关液体的适当证明,并向安检人员申报,获得同意后方可携带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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