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各地不少景区门票相继涨价。据报道,全国126家5A级景区近半数门票的非淡季价格已经超过百元,一些4A级,甚至暂不在A级序列景区的门票也突破百元。客观地说,此轮景区门票涨价是宏观经济... |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各地不少景区门票相继涨价。据报道,全国126家5A级景区近半数门票的非淡季价格已经超过百元,一些4A级,甚至暂不在A级序列景区的门票也突破百元。
客观地说,此轮景区门票涨价是宏观经济变化、定价政策周期和旅游旺季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结果。物价上涨造成景区人力成本增加,维护成本也相应上涨。
从政策上看,200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规定,景点门票在50元以下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以上各档次,分别不得超过30%、25%和15%,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2012年正处于门票价格调整的解禁年,景区在这一时期涨价已经成为惯性,2007年全国知名景区票价涨幅高达25%左右。此外,从清明开始接连到来的小长假也是刺激景区价格上调的重要因素。
笔者通过对国内知名景区门票价格的分析发现,景区门票涨幅已经远远超过了物价涨幅,说明景区门票高涨背后必然存在不合理成分。
笔者认为,景区门票价格不断上涨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对旅游产业属性认识的偏差,而这种偏差如果不及时纠正,景区门票价格继续上涨就不可避免。
地方政府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强化旅游业作为发展地方经济载体的功能,而弱化甚至忽略了旅游景区作为公共产品或者半公共产品的属性,而单纯地将景区作为盈利工具。最明显的例子就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在旅游景区经营过程中采取的经营权转让或者委托经营方式。地方政府出于开发旅游景区、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将旅游景区的经营权采用转让、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方式转让给景区经营企业。景区经营企业自然以追求利润作为第一目标。
从价格管理上看,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也确实存在价格混乱的状况。即使是同一类型、同一级别的景区,在不同区域,门票价格也相差悬殊。这种差异性,或者说各景区门票定价机制的不透明性,使广大游客对门票高价格产生了较大不满。但要避免两种认识上的不良倾向:第一,简单地与国外进行比较,认为国外同类型景区都是低价格的、甚至是免费的,就认为中国旅游景区也应该免费,甚至也应该低价格。第二,不顾中国游客的消费能力和可接受程度,以经济利益为目标,无限制地提高门票价格。很多景区,尤其是遗产性质的景区不仅仅是发展经济的一种方式,更承担着历史传承、文化传播的作用,也是提高人民福祉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决不能简单地将发展经济作为旅游景区发展的唯一目标。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应更加科学、更加体现旅游景区的公共资源属性。
从成本构成角度看,景区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维护与更新、日常运营与服务、扩大再发展经费、银行贷款与利息、投资回报以及一些不可见费用等。理论上,门票的价格制定与收入应与这些支出或者费用相适应。当然,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一些景区有条件取消门票,但客观地说,至少在当前阶段,并不是所有景区都有条件取消门票收费,尤其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景区和一些投资性非遗产类景区。因此,景区定价需要在考虑这种区域差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景区性质(遗产型景区还是投资型景区)、景区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景区建设的投资模式、景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水平、景区的品牌和知名度等。
从组织方式角度看,建立基于景区所在地政府、居民,投资商和游客各利益相关者等主体共同参与的景区门票定价体制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各利益相关者能够充分表达各自诉求,才是合理制定景区门票价格的基础。只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说明景区门票为什么定在这个价位、提价的原因是什么?只要有足够的理由、翔实的数据作为支撑,对景区门票价格上涨的批评声自然会减少。
总之,景区与旅游产品的基本类型分为经营性和公共性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准公共性三种,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应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区别对待。对经营性景区及产品,应引入市场机制,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在适当范围内决定其价格;对公共性景区及产品,参考国内博物馆免票的做法,应更加强调景区和产品作为人类共同资源,为提升人类福祉、传承人类文明的公共服务功能。要依托景区拓展服务性产品内容、增加服务性赢利点。在“百元时代”背景下,按照景区属性对门票价格进行分类指导,抑制价格过快上涨是降低门票价格的必由之路,也应作为国家旅游发展的中长期战略。(文/马晓龙)